中国海员指南
快速参考- · 海事局 (MSA)(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)— 适任证书签发及 STCW 背书:msa.gov.cn · 热线 +86 10 6529 2114
- · 中国海员工会 (CSU) — 全国总工会下属,提供福利保障及集体协议:chinaseamen.org.cn
- · ISWAN SeafarerHelp 全天候多语言免费热线:+44 800 012 1004
中国是全球最大海员供应国之一,估计有 5 万至 10 万名在役中国海员同时服务于中国籍和外国籍船舶。中国海员高度集中于亚洲航线及中国控股船队,如中远海运 (COSCO) 和招商轮船等国有承运人运营的船舶,但随着西欧和希腊船东对华采购力度加大,中国船员的供给渠道也在持续拓展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位列 IMO 白名单,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(MSA) 管理的分级制度签发符合 STCW 要求的适任证书。
监管机构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(MSA)。隶属交通运输部。负责 STCW 实施、签发适任证书 (CoC) 及专业培训合格证 (CoP),并对培训机构实施许可管理。上海海事局、天津海事局和大连海事局等省市海事局分支机构负责日常 CoC 申请与考试工作。MSA 同时为在外国籍船舶服务的中国海员签发认可背书 (EAR)。
- 交通运输部 (MoT)。制定整体海事政策,包括规范 MSA 运作、适任证书等级、培训标准及劳务派遣机构许可制度的《国家海事局海员管理规定》。
适任证书等级体系
中国对甲板和轮机部门均采用一至五类适任证书分级制度,与 STCW 基本对应:
- 一类 (一类)。无限吨位/无限功率船舶的船长或总轮机长。等同于 STCW 规则 II/2(船长)或 III/2(总轮机长)。
- 二类 (二类)。无限吨位船舶的大副或二管轮;也可担任近洋或限制吨位特定阈值以上船舶的船长/总轮机长。
- 三类 (三类)。大型船舶甲板值班驾驶员 (OOW);大型船舶二副/三副(轮机)。大致等同于 STCW II/1 或 III/1 值班驾驶员级别。
- 四类 & 五类 (四类、五类)。在逐级缩小的船型(包括近海 (近海) 和沿海 (沿海) 船舶)上担任值班驾驶员。五类为小型船舶入门级值班驾驶员。
- 评级专业培训合格证 (CoP)。签发对象包括:担任航行值班的普通船员(STCW 规则 II/4)、甲板高级船员 (II/5)、担任轮机值班的普通船员 (III/4) 及轮机高级船员 (III/5)。
航海培训院校
船员培养路径主要通过经 MSA 认可的航海院校完成,开设四年制航海技术或轮机工程本科专业,毕业后须在认定船舶上完成 12 个月有监督的见习实习 (实习):
- · 上海海事大学 (SMU / 上海海事大学) — 规模最大、国际认可度最高;STCW 和英语教学项目完备。
- · 大连海事大学 (DMU / 大连海事大学) — 与上海海事大学齐名;拥有主要科研和模拟训练设施;历史上是中远海运 (COSCO) 最主要的人才来源院校。
- · 集美大学 (集美大学) — 厦门;规模较大的航海学院,为区域船东提供人才支撑。
- · 武汉理工大学 (武汉理工大学) — 内河水道及远洋轮机工程专业。
- · 广州航海学院 (广州航海学院) — 中国南方主要输送院校。
- ·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(天津海运职业学院) 及各地区职业院校 — 培养普通船员及初级驾驶员。
无需完整学位,可通过经 MSA 认可的船员培训机构获取 CoP,完成 STCW 基本安全及值班培训后即可从事评级岗位。英语水平(STCW 规则 II/1,A-II/1 表要求驾驶台团队通信能力)是中国驾驶员取得三类以上 CoC 赴外国籍船服务的主要瓶颈。
工资水平与中国海员工会
中国海员工会 (CSU) 在中华全国总工会 (ACFTU) 领导下运作,是最主要的工会组织。它已与部分中国籍船东签订集体协议,但在中国劳动法框架下,独立集体谈判权受到结构性限制。中国海员在国际航线上的大致参考薪资:
- · 船长 / 总轮机长(油船) — 约 9,000–13,000 美元/月。
- · 大副 / 大管轮 — 约 6,000–9,000 美元/月。
- · 值班驾驶员 (OOW) / 三管轮 — 约 4,000–6,000 美元/月。
- · 高级船员 / 普通船员 — 约 1,200–2,500 美元/月。
国内中国籍船舶的工资水平通常低于 IBF 全船员成本 (TCC) 最低标准。在 ITF/IBF 覆盖的外国籍船上服务的中国海员,工资通常达到或超过 IBF TCC 标准。中远海运 (COSCO)、招商轮船和中国海运集团是主要的国内用人单位。
劳务派遣机构
为中国海员提供服务的劳务派遣机构须持有 MSA 颁发的船员服务业许可证 (船员服务业许可证)。已取得 MSA 许可的知名机构包括:
- · 中远海运船员管理 (COSCO Crewing) — 中远海运集团内部船员管理部门。
- · 华汇海运 (Sinocrew Maritime) — 总部位于上海;为多家外国籍船东提供人员供给。
- · 华赢航运 (Hua Win Shipping) — 天津;覆盖多种船型。
- · 天津海事服务 (Tianjin Marine Service) — 天津;专注于散货和油船。
- · 招商局船员管理 (China Merchants Crew Management) — 招商局集团内部船员管理部门。
依照 MLC 2006 第 1.4 条规定,向外国籍船服务的海员收取中介费用属违禁行为。签署任何合同前,请通过 MSA 在线系统核实派遣机构的船员服务业许可证。
中国海员个人所得税
在中国有税务居民身份的海员,依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须就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(IIT)。但有一项重要豁免:根据国务院 2019 年个税改革及后续政策,在外国籍船舶上工作、当纳税年度在海上实际工作满 183 天或以上的中国海员,可享受较大幅度的境外就业所得扣除,从而大幅减少乃至免除该就业所得的中国个税负担。税务居民身份、在海上的合格天数及船旗均会影响税额计算。在国内中国籍内河或沿海船舶上服务的海员不享受此项豁免,须按标准个税税率缴税。
STCW 认可与外国籍船服务
中华人民共和国位列 IMO 白名单,确认其 STCW 实施情况已通过合规评估。中国适任证书在众多通常用于中国船员的开放注册地获得认可(须取得 EAR),包括:
- · 利比里亚、马绍尔群岛、巴拿马、巴哈马 — 四大最主要开放注册地。
- · 新加坡 — 亚洲航线认可度较高。
- · 香港特别行政区 — 依据《香港商船(海员)条例》享有特别认可安排;持中国护照者可申请香港海员身份证件。
- · 塞浦路斯、马耳他 — 常见于地中海/欧洲航线。
中国籍船舶亦通过 MSA 认可背书 (EAR) 程序,向在中国国旗下服务的外国适任证书持有人签发 EAR。
中国海员常见问题
- 护照限制。中国护照的申请与续签涉及各省公安局 (PSB) 程序,且因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。海员应保持护照至少有 6 个月有效期余量,并在开航前充分提前办理续签手续。部分港口和国家要求中国护照持有人办理特定过境签证。
- 香港和澳门港口通行。中国护照持有人须凭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(回乡证/港澳通行证)而非签证进入,但目的港口的船员签证规定同样适用。加入挂靠香港或澳门船舶前,请核实相关船旗国和港口国的要求。
- 外国籍船适任证书在 MSA 认可审核延误。长期在外国籍船服务后回国、寻求 MSA 适任证书升级或续签的海员,可能在 MSA 各分支机构遇到审核延误。在省级 MSA 办公室申请 EAR,请预留 6–12 周的处理时间。
- 非亚洲港口过境签证。目前中国护照在进入大多数欧洲、北美及非洲港口时须办理签证或过境签证。船东和船舶管理公司应提前充分安排海员签证事宜。申根、英国及美国海员过境签证是最常见的需求。
求助热线及福利联系
- · 海事局热线 (MSA Hotline) — +86 10 6529 2114;适任证书、STCW 及文件咨询。
- · 中国海员工会 (CSU) — chinaseamen.org.cn;福利援助及集体协议咨询。
- · ISWAN SeafarerHelp — +44 800 012 1004;全天候、免费、多语言、保密服务。
- · Mission to Seafarers — 在上海(宝山)、天津(新港)、青岛等中国主要港口设有海员中心。
- · Stella Maris(海上使徒会) — 天主教牧灵服务机构,在上海、广州、青岛港提供服务。
另见